美国移民局5月11日发布的新政中说明,为了响应美国总统关于加强内政安全及巩固国家移民法律得到有效实施的行政命令,移民局更新了政策备忘录并规定,持有F、J、M类别签证的人员以及他们的亲属在完成其工作或学习需求后,若未能有效续签,应按照签证规定按时离境。该新政将在2018年8月9日开始实施。
 

 
  “美国移民局将致力于确保移民体系的完整性。F、J、M类别签证属于非移民签证,它们是美国政府承认的有特别需求的签证,而当相关需求和目的被完成时,持有人应该按时离境,或通过其他合法手段来获得有效的签证以完成长期逗留美国的目的”,美国移民局局长L. Francis Cissna表示。新政明确了,当持有这些非移民签证的个人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延长滞留在美国的时间,将被视为非法滞留行为。
 
  持有以上类别签证(F,J,M)的个人如果在2018年8月9日之前没有成功续签,那么他们将从2018年8月9日开始计算非法滞留的天数,具体的非法滞留的定义为1)若持有上述签证者的I-94卡过期,2)曾被国土安全部(DHS)裁定为非法居留,并且基于该原因被国土安全部拒绝其移民申请后的第二天3)遭到移民法官、移民上诉委员会(BIA)下令递解或驱逐后的隔天,无法继续维持合法身份,将在身份失效当日开始累计非法居留期。
 
  2018年8月9日当日或之后未能维持有效身份的 F、J或M类签证持有人,将根据下列情况中最早发生的日期开始计算非法滞留的时间:1)当事人不再追求学业或被授权活动的第二天,或当事人参与未授权活动的第二天;2)完成学业或项目后的第二天,包括任何授权的实践培训加上任何授权的宽限期;3)I-94过期的第二天;4)移民法官或移民上诉委员会(BIA)下令将当事人遣返、递解或驱逐后的第二天(无论当事人是否提出上诉)。
 
  根据移民局的规定,如果当事人单次非法滞留美国超过180天,出境后3年或10年内不得入境,不得入境的具体时间根据非法滞留的时间决定。如果当事人单次或多次非法滞留美国的时间累计超过1年,并再次入境美国或试图再次入境美国,将被永久禁止入境。被限制3年、10年或永久不得入境的人不能再申请签证、入境或调整身份,除非他们获得了豁免资格或另一种形式的救济。
 
  据悉,国土安全部的《出入境逾期滞留报告》对应该在2015年10月1日到2016年9月30日期间离开美国的世界各地访客进行了统计。根据这份报告,学生和交流访问者逾期滞留的比例最高,有40,949人没有按时离境,比例为2.8%。由此看来,通过符合美国移民局的要求进行申领合法签证才是长久居住美国的首选。而EB-5投资移民作为美政府颁布的永久法案,不仅能满足投资人合理合法的身份需求,还可以让子女以合法身份在美国择校、选专业,再到实习和就业发展,则可享受居民身份所带来的诸多“隐形福利”。目前,侨外纽约第五大道金融中心项目正在全国轮回首发,有意向的客户可抓紧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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